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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所需要的资料
2017年11月22日 浏览:
出口货物转内销操作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应于发生内销的当月或视同内销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所需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3,申报系统打印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一份,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4,申报系统生成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数据压缩包。
温馨提示:
1,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作用。
孔明财务有着10多年出口退税操作经验的老会计,可以代理退税、记账、财务顾问、报关、物流、出口退税疑难处理一条龙服务,专业的服务,保证退税能顺利完成,有退税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0755-2900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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